大家听说过《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册》吗?这简直就是东汉初年的一出“老板与员工”的债务大戏!
话说公元27年,东汉建武三年,有个叫粟君的甲渠候官,他雇了个叫寇恩的小哥帮他运鱼去觻(lì)得县(金张掖甘州区)卖。粟君给寇恩的报酬可不小,答应给他一头牛和二十七石谷,但条件是鱼得卖到四十万钱。结果寇恩运气不佳,只卖了三十二万钱,还差八万呢。粟君一看,生气了,直接扣了寇恩的车器杂物当抵押。
第二年,粟君跑到居延县廷去告状,说寇恩欠他一头牛不还。县廷的人一调查,嘿,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。寇恩在路上还给粟君的老婆买了肉和粮食,而且他自己的儿子还给粟君免费捕鱼捕了三个月!这些费用一加起来,早就超过那八万钱的欠款了。最后,县廷判寇恩无罪,粟君却不服,非要上诉到太守府,结果太守府还是维持原判。
这场纠纷,不只是老板和员工之间的经济账,它还让我们看到了东汉初年的社会结构和法律程序。那时候的候官、都尉府、部、隧这些层级,咱们现在听起来可能有点陌生,但在当时那可是边郡的官制体系。甲渠候官还是个大官呢,管着七十座左右的烽燧,官吏、戍卒加起来有好几百人。
而且,这篇文章里的内容还不止这些。它还记录了当时的物价、工价和货币使用情况,比如一天工钱能买多少粮食,一石粮食值多少钱。咱们现在读起来,就像是看到了一张东汉初年的“生活账单”。
总之,《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册》这个简牍啊,就像是给我们打开了一扇窗户,让我们能窥见东汉初年那个时代的真实面貌。感兴趣的朋友们,不妨来甘肃简牍博物馆看看,了解一下那个时代的故事!(本报记者 罗敬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