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季禁掏鸟窝、夏季禁伐木,秋季宜修房屋、冬季禁掘土地。
2000多年前,智慧的古人早就把四季环保小妙招总结好了!
今天,带你认识汉代的“环境保护法”——《四时月令诏条》。
写在驿站墙上的“环境保护法”
“置”是汉代的官方驿站和邮局,设立于汉武帝时期的“悬泉置”,位于今甘肃河西走廊,是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要站点,负责接收从长安通往西域的所有“邮件”,接待中西往来的商贾使臣。
在“悬泉置”的一面破损的泥墙上,一块题记分外醒目,经考古专家拼合修复,一份2000多年前的“环境保护法”铺展在我们眼前。
《四时月令诏条》由三个部分组成,题记开头说明了朝廷下达诏令的缘由,“太皇太后诏曰:往者阴阳不调,风雨不时……”表明颁布此诏目的在于让人们的生产生活遵循自然时序,随后将一年四季十二月的宜忌逐条列出。上半部分写着“法条”,下半部分对“法条”作出进一步解释,壁书左下角外侧用醒目的大字写着:“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”。这样,途经驿站的每一个人都能清楚地看到这部“环保法”,壁书广而告之和警示的作用由此凸显。
汉代的“环保法”写了啥?
《四时月令诏条》在继承传统“月令”思想的基础上,以法律“诏书”的形式确立了以“四时”为基础的生产生活准则,许多“环保条例”至今仍适用。
“禁伐”
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,尽八月。草木零落,乃得伐其当伐者。春季、夏季都是树木生长的季节,只有到了八月“草木零落”后才能适当伐木。
“禁渔”
四寸乃得以取鱼,尽十一月常禁。反对竭泽而渔,过小的鱼苗禁止捕捞。所能捕捞鱼的标准长度,须在汉制四寸(即9.24厘米)以上。
“禁杀幼小动物”
谓禽兽六畜怀妊有胎者也,尽十二月常禁……谓夭蜚鸟不得使长大也,尽十二月常禁。诏令规定正月至十二月都不能杀害怀胎动物。对幼小动物,也要加以爱护,除了强调对自然资源要“取之有道”。
“修堤”
“谓修筑堤防,利其水道也,从正月尽夏。”意思是,春夏之际要及时修筑水利设施,以保水道畅通、农业生产。
“兴土”
秋季“谓得大兴土功”,修筑屋室以改善房屋条件、储藏粮食……
《四时月令诏条》是目前所见最完整的汉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文书,内容涵盖了保护林木、动物、水、土等各方面内容,浓缩了春种夏长秋收冬藏的四时节律。其中“以时禁发”“用养结合”的生态保护思想,在2000多年后的今天依然不过时。
古人为了环保都做了哪些努力?
除了写在墙上的“环保法”,古人为了保护环境,可谓尽心竭力。
设立专门机构、官职
早在4000多年前,我国古代就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自然保护机构“虞”。
《尚书·尧典》记述了舜任命伯益担任“虞”的官职,朱虎、熊罴为佐之。“衡”在“虞”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来,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,可以细分成“泽虞”“山虞”“林衡”“川衡”等,在我国古代的许多朝代都有设置。
“创新”环保设计
不只有外界的约束,古人还把环保理念融进生活的方方面面。长信宫灯、羽纹铜凤灯、雁鱼铜灯等一盏盏汉墓出土的“高科技”环保灯,体现出我国汉代时期的环保理念和超前的环保设计。
第19届亚洲运动会在杭州开幕时,工作人员运用三维动画AR技术打造出别样灿烂的数字烟花。“五彩”焰火传达出“绿色”理念,再一次让我们看到这份对环境的爱护从古至今,从未改变。
(本报综合)